顶岗实习是学校各专业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,为各专业的必修课程,考核合格学生才能通过毕业资格审核,因此顶岗实习需要和其他课程一样由学校进行统一安排。根据学校各专业实际情况,经学校研究,特制订以下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:
一、学生顶岗实习单位原则上由学校统一协调安排。
二、要求自主实习的学生,必须由学生本人并征求家长同意情况下,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,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。
自主实习的学生实习期间由学生家长实施安全监护。办理自主实习手续时,学生本人和家长亲自到学校辅导员老师处签署“河南省技工学校自主定岗实习学生承诺书”。
三、学生顶岗实习期间,如遇特殊情况(患病等)需要请假的,须获得实习单位和班主任批准,并在辅导员老师处备案;假期结束后,要及时返回工作岗位,并在辅导员老师处销假。
四、学生顶岗实习期间,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实习单位的,须向原实习单位和学校辅导员老师提出申请,经原实习单位和学校审批同意后,学生按照学校的要求办理单位变更手续后方可变更。
五、对未按学校里要求,实习期间私自离岗,实习成绩评定为不及格,按结业处理;并从离岗之日起每天按6个课时计算旷课学时,按照学校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,学校给将予相应的处分,直到除名。
六、本《实施细则》于
2015年
6月
1日起
开始执行。
河南省技工学校
2015
年4月10日